《在美国做“上帝”》

 作者:余惠芬

      在国内常听到“顾客就是上帝”的口号,但真正让我找到“上帝”感觉的却是在美国。

       在美国,无论你到任何一家商场,售货员都是笑脸相迎,热诚服务,有问必答,百问不厌。同时你又可以享受自由挑选、充分考虑的空间。超级市场的手推车可供你使用到停车场。如你买的东西多,服务员还会帮你将所购物品整齐地摆放在车尾箱里,并亲切的对你说声:“谢谢,再见!”。

       美国商场的大减价是吸引顾客的一种手段。减价的商品并无质量上的问题,甚至也并不一定是滞销的商品,有时还可能是新产品。大到电器、服装,小到肉、蛋、水果、饮料等,许多商店每周或每周的某天推出一批不同的商品减价出售。减价期过后,价格即又复原。在减价期间,如果某种商品供不应求,顾客还可以要求领一张“延期券”(Rain Check),商店会在该商品到货后写信或打电话通知,顾客凭“延期券”仍可以减价期间的价格购买该商品。

       我的一个朋友曾在芝加哥的一家商店购买了一台电视机。当时,商店宣称:电视机的价格是全市最低,若发现价格更低的,加倍退赔差额。谁知几天后,她偶然得知另一家商场的价格更低,于是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去找那家商店,老板核清事实后二话没说按承诺兑付了两倍的差额。

      美国的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商场普遍使用电脑与条形码识别器。不仅效率高,而且差错少。顾客得到的购货小票上清清楚楚地打印着购物时间、货品名称、单价、数量、总计、税率、收款与找零等信息。许多美国人都将购物小票保存起来,作为核算家庭经济支出的参考资料。然而,电脑也是由人操作的,时有出差错的时候。所不同的是:在美国,顾客是不会吃亏的,做出让步的总是商家。2000年我在美国一家超市购物,同往的美国朋友提醒一向不看购物小票的我应养成查看小票的习惯。我浏览了一下,发现我所买的一副电池的单价与标签上的单价不符,多收了我一美元。我原想算了,但转念一想,不妨试试商家是否如他们承诺“决不让顾客吃亏”。当售货员仔细核对,确认是他们的错误时,立刻表示全额退款,奉送电池。我只需在一张单子上签名即可。当时,我认为退还我多付的一美元就已经够意思了,商家如此处理颇使我感到意外。我把这件事告诉我的另一位美国朋友,他又给我讲了自己的一次亲身经历。一天他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了,立刻向银行挂失。但银行告诉他:已有人使用他的信用卡给汽车加了油。我的朋友立刻表明:自己“不在现场”,信用卡应该是被别人盗用。银行连说“抱歉”,并补偿了几十美圆的损失。其实,这样的例子在美国司空见惯,顾客的申述就是证据,服务机构只会信其有,而不会疑其无。但一旦被发现你是在撒谎,就会从此失去信誉,并给自己带来大麻烦。

      在美国,服务行业会随时提醒你“顾客就是上帝”, 而你自己更应时时意识到应最大限度地使用或维护做“上帝”的权益。那是我到美国约三个月后的一天,我收到银行的一封信和一张罚款单。信中说:我透支使用信用支票,已被罚款24美元。我立刻电话通知银行,从我的储蓄帐户上转一笔钱到支票帐户上;并解释说:由于我第一次来美国,不了解银行的有关规定,加之到芝加哥旅游刚返回尚未来得及查看余额,现已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等等。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回答我:“这种事情最好直接打电话到州府的总行,我们是支行,帮不了忙”。本来是顺便解释一下,并未抱任何希望,但支行的回答使我觉得似乎可以给总部打个电话试一下运气。于是,我拨通了总行的电话,重复了上述缘由并保证下次注意,不再发生类似事情。总行告诉我:几分钟后给答复。大约3分钟后,我便接到了答复,大意是从电脑记录上查到我的相关资料,证明我所述情况完全属实,决定退还对我的罚款;但若下次出现类似情况,绝无通融余地。几天后,我果真收到退还24美元罚款的通知。我由此生出许多的感慨,因为这不仅是24美元的问题,而是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和信任。这种做“上帝”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美国商家的售后服务在全球也是堪称数一数二。其中退货服务是最令人称羡的。有的商家承诺30天内原价退货;有的则是7天内可100%退款,30天内90%退款等等。而且只要凭收据,顾客就可退货,商家从不问缘由,立即退款。尽管也有少数人投机取巧,如买一件礼服去出席晚会或表演,或买一部摄象机去旅游,用后再去退货,甚至,有人汽车出了毛病,买一箱工具把车子修好后再退回商家,或买了书,看完后也拿去退,然而,商家仍坚持退货不问缘由的做法。

       我的一个在美国定居的大学同学回中国探亲,给在国内的妹妹买了一双皮鞋。几个月后再次回国探亲,妹妹告诉她鞋子穿了几天后感觉不舒服,仔细检查才发现两只鞋不是一个尺码。我的同学将鞋子带回美国,向卖鞋的商场说明了情况。尽管已过了全额退款的期限,但商场认为是他们的过失给顾客带来了不便,不仅全额返赔,还一再道歉。

 

该文曾发表于广东刊物《源流》2004年第11期,作者稍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