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小说 《脱轨》

作者 曾晓文

1.

       丹尼斯·黄早晨开车载女儿凯莉上学,注意到自家门口的枫树上,一片叶子透出一抹不经意的殷红。

一叶知秋。

       丹尼斯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女儿。她缩着肩坐在后座上,长长的睫毛低垂,安静得像一个芭比娃娃。丹尼斯嗅出安静中的哀伤。哀伤似乎一点点地吞食车中的氧气,使他的呼吸渐渐地变得困难。第一天上小学,对凯莉自然是一件大事。一个月前,凯莉的妈妈雪兰还在中国江天市,打电话来信誓旦旦。她计划先到温哥华处理几件事情,然后赶到多伦多送女儿上学。她说,以后的路还长着呢,她不会错过女儿生活中的众多重大事件:上小学、上中学、成人礼、毕业典礼、上大学、婚礼……

       昨天,丹尼斯和女儿等到晚上十点,都不见雪兰的踪影。丹尼斯几次拨打她的手机,听到的都是留言。女儿失望了,踢腿蹬脚地嚎哭起来。他百般安慰,但效果甚微。雪兰两年前离家,仿佛洒下大把悲愁的蒲公英籽儿,至今蒲公英已漫天飘絮,丹尼斯自己满眼朦胧,还要设法阻止女儿的迷失,不由得有些委屈。凯莉终于哭得累了,转为抽泣,更累了,便沉入梦乡。丹尼斯辗转反侧,过了午夜两点才勉强入睡。早晨醒来,头重脚轻,对即将开始的忙碌的一天有些畏惧。他颇费一番周折才说服女儿起床,看到女儿眼眶红肿,行动比平常笨拙,又心疼起来。他帮女儿穿好衣裙,照顾她吃早饭,最后把她抱上汽车。直到那一刻,他还怀着一线希望,雪兰会出现在他们面前,坐到副驾驶座上,或者搂着女儿坐到后排座位上,于是车里便弥漫起温馨气息,虽不是夫妻的,但至少是亲情的;女儿会露出笑容。对于丹尼斯,世间没有哪一个小女孩的笑容比女儿的更明灿,也更重要。

      雪兰不会轻易失约,一定有意外的事情,丹尼斯在心里为她辩护。他身为律师,在职业生涯中为众多人辩护过,但从未像在生活中为雪兰辩护得这么艰难漫长。快到学校门口时,凯莉突然打破沉默,问丹尼斯,“我妈现在是不是也不要我了?”五岁半的孩子,言语中已有了潜台词:“我妈已经不要你了”。丹尼斯停了车,转过头,看到女儿的眼角挂着泪,才意识到她无声哭过。女儿已是端正的小美人,即使哭,也是美的,像她的妈妈。在丹尼斯的心里立着一堵墙,而负罪感是青藤,只要女儿一掉泪,青藤总沐雨般无忌地攀爬。

       到了学校后,丹尼斯带着凯莉找到了她的金发女教师。女教师对凯莉的泪痕并没有流露出惊讶,还安慰说,“凯莉的精神受了一点儿震荡,我们成人接受改变都有困难,何况一个孩子呢?她过几天就会习惯学校生活的。”丹尼斯点点头,并不做任何解释。凯莉随着艾米莉向教室走去。丹尼斯看着女儿小小的背影,叹了一口气,寄希望女儿认识了其他小朋友,心情会好一些。他离开学校,立即去位于市中心的“丹顿律师事务所”。这天他要出席五个会议。作为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对事务所经手的大小案件都要了解。他刚一走进会议室,黑莓手机就开始在裤袋里震动。他掏出手机,看到显示屏上出现的是温哥华的区号:可能是雪兰!!他迅捷无声地退出会议室,到走廊上接听电话。打电话者自我介绍是温哥华警察局的警官,名叫威廉。

       威廉说:“黄先生,你认识雪兰·倪吗?”他显然对自己的发音没有把握,又认真地把雪兰的名字拼出来,“X-u-e-l-a-n N-i。”丹尼斯心里一震,“她是我前妻。”“有人在斯坦利公园发现了一具女尸,在她的皮夹里找到一张驾照,是雪兰的。”丹尼斯像被人突然从背后扼住喉咙,挣扎了许久,才发出微弱声音,“这……这怎么可能?……是怎么回事儿?”

“她被人从不同角度刺了十几刀……”“谁这么凶残?这么恨她?”“我正在查找线索,希望能早一点抓到凶手。我在她的公寓里找到几张名片,其中一张是你的,所以打电话给你。你知道她在温哥华有什么亲属吗?” “没有。” “那你能来认尸吗?” 认尸!丹尼斯这天期望看到活生生的雪兰本人,而不是她冷漠的尸体!威廉简直是横空投来一枚炸弹,把丹尼斯的期望炸得碎片横飞。在漫长的沉默中,丹尼斯似乎听到最后一枚弹片落地的声音,终于说:“我能。”他记下温哥华警察局的地址,答应下飞机直接去找威廉。他挂断手机,紧贴着墙立着。从走廊尽头的窗口望出去,看到晴空下一群高楼的顶端,正是旅游明信片上频繁出现的多伦多静止的风景。时间和心跳不约而同地停顿了一刻。那个点燃他又几乎毁灭他的女人,先被毁灭。雪兰失约,是因为被死神强势而神秘的手掌击中,这个想法带给他些许安慰,至少他可以对女儿有一个交代,但一想到雪兰将永远错过女儿未来生活中的重大事件,他将一次又一次地被女儿的哀伤笼罩,他的心便如蒙阴霾。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慢慢挪动脚步,回到了办公室,打电话给同父异母的姐姐黄钰,说临时有紧急事务要出差,托她下午把凯莉接到她家住几天。他没有告诉黄钰雪兰的死讯。在过去的六、七年里,雪兰被黄钰评判过许多回,而死亡,是雪兰最后一件私人的事情,他还没有做好精神准备,替她接受黄钰的评判。随后,他又打电话给旅行社定中午飞温哥华的机票,正巧碰到一张退票。他把手头的工作向生意伙伴做了简单的交待,回家取了一些行装,就直奔机场。一路上,他的心,像一个骤然失掉指挥的乐队,音符纷乱跳跃。他终于登上飞机,坐到自己的座位上,立即疲惫地闭上双眼。在朦胧中,穿一袭超短裙装的雪兰向他走来……丹尼斯认识雪兰,是八年前在深圳。

       刚进入二十一世纪的深圳,已抄搬西方世界的灯红酒绿,并发扬光大,把诱惑的霓虹几乎挂到每一条街上,吸引来自世界各国的冒险家和寻欢者。当时丹尼斯的朋友托尼刚开始在深圳做电子器材生意,请丹尼斯做法律顾问,希望争得一家国际金融公司的投资。既然有求于他,便要想些办法取悦,于是邀请他去“格调夜总会”,因为那里的女人在取悦男人的行业中,是无可置疑的佼佼者。在此之前,丹尼斯逛过一些色情场所,在多伦多市中心著名的Brass Rail脱衣舞夜总会也逗留过,见识过各种肤色的美人儿,早没有多少新奇感。到这些地方里消磨时光,是商场应酬的传统节目,不过比单纯的晚餐,多一些脸红心跳而已。

      丹尼斯走进“格调夜总会”,像把牛奶滴入英国红茶,让茶水霎时改变颜色。香港世家子弟,年少留学英国,目前在加拿大当大律师,他引发夜总会里几乎所有红尘女子的从良梦想:富有,却斯文。也许委身于富人并不难,难的是委身于斯文的富人。丹尼斯坐进KTV包间。包间为黑夜的暧昧所营造,其中松软的沙发是铺垫,温润的灯光是点缀,而几个巧笑着簇围过来的女人飘散出脂粉气,把香艳调制得浓郁。他脸上摆着淡淡的笑,随着音乐,有上句没下句地哼着流行歌曲,指甲修饰得整洁的手还打着节拍,不过拍在一个女人的腿上。托尼注意到丹尼斯心不在焉,便赶走那几个女人,出了门去,请来“格调”的头牌“北方妹”雪兰。

     在丹尼斯的记忆中,在此之前三十年的生活,是一幅颜色单调、四处留白的水墨丹青,而雪兰的出现,似乎兜头泼过来一桶缤纷油彩。雪兰进门时,音响里播出的是梅艳芳的歌《烈焰红唇》。梅艳芳声音有些沙哑,混合着欲望、诱惑、风尘、孤独……

 “红唇烈焰极待抚慰
柔情欲望迷失得彻底
镜内人红唇烈焰极待抚慰
柔情欲望迷失得彻底……”

两个词同时从丹尼斯的脑海中跳跃出来:“天使面孔”和“魔鬼身材”。一件豹纹图案的低胸超短裙装,紧裹着雪兰的身体,把让人血脉喷张的突兀都显露出来。她虽不像其他女子戴满金饰,可身上的每一缕豹纹都散发金光。她的眼神和嘴唇令他联想到电影《德伯家的苔丝》中的一个画面:苔丝的眼神透出乡野女子特有的纯真,鲜红的草莓汁从她饱满的嘴唇上滴落,让男人忍不住要从座位上站起来,扑过去替她吻去……雪兰自然地伸出手,搂住丹尼斯的脖子,坐到了他的腿上,像一盆炭贴过来。可那是多么柔软的碳!点燃了他的全身!随后雪兰向他嘟起了“极待抚慰”的红唇……

       那天夜里,丹尼斯把雪兰带到宾馆自己的房间里。丹尼斯在性爱上有过一些体验,但大多郁闷,甚至失败。他在伦敦交过几任女友,初识时,像牵着马驹在芳草地上散步,一路上惬意,但每当他翻身骑上马驹,便手足所措,虚汗淋漓,还没开始驰骋,就无奈摔落在地……他只能沮丧地逃离……摔落,自然会痛,会羞耻,痛和羞耻拴住记忆,记忆又连接恐惧,这一环环扣起来,把性爱变成了束缚丹尼斯手脚的枷锁。雪兰是一匹成熟的母马。她嗅得出丹尼斯西装革履下藏着的自卑,还能不落痕迹地把自卑一寸寸地撵走,待他昂然地挺起公马般的头颅,她却变得柔若无骨。她对他的迎合似乎并不刻意,但每一个微小的举动都熨贴,每一声呻吟都恰到好处。床,是她舒展广袖的舞台。她变幻多姿,且歌且舞,光彩得炫目,把他身体中的火焰扑灭,又点燃……他在欲仙欲死的高空中飘行,一缕意念闪电般掠过:也许雪兰注定是他生命中的救火员,又是纵火犯……

       晨光初起,他看到雪兰铅华褪尽的脸,心里竟生出别样的喜欢。他和她躺在床上聊了大半天。前一天夜里他没有留意到她的东北口音,现在留意到了,倒觉得新鲜。她的声音清脆,并没有梅艳芳式的沙哑和疲惫。她讲的大多是一些笑话,比如一个卖猪蹄的小贩来到“格调”,从口袋里掏出的一大把沾满油腻的毛票,点名要见她,但她宁愿收下小贩卤的猪蹄……还没有讲完,她自己便“咯咯”地先笑起来,像个不知愁闷的女中学生。他问她为什么做起“三陪”这一行。她倒坦率,说以前在衣厂打过工,累死累活,赚不上几个钱,但在“格调”,赚钱的速度可能比印钱还快呢。她吃的是“青春饭”,幸运的是她有吃这碗饭的本钱。“感谢我妈给我这张脸蛋儿,不过我妈说,她当初要知道我现在这么不知羞耻,早就用刀把我的脸划破了……”雪兰的神情黯淡下来,“我给她寄的钱,她都退了出来……”

     “其实做其它工作,也能维持不错的生活,”丹尼斯说,“在加拿大,垃圾工每年都能赚六、七万加元呢。” “真的吗?那能换四五十万人民币呢!”丹尼斯向她描述加拿大的生活。夏日里,成百上千个湖泊闪动粼粼波光,秋日里,满山满野的枫树鲜艳得醉人……他突然变得诗意起来,用了许多形容词。雪兰听得很认真,神情中泄露出向往……“在湖里能划船吗?”她问。“当然能!大小船都有!”“我很想白天去划船,”她叹口气,“像我们这种过夜生活的人,不知道白天是什么样子。”他突然怜惜起这个在睡眠中错过所有阳光的女子。

      回到多伦多后,黄钰撮合他和一位在香港出生的世家女子恋爱。他按部就班地走着恋爱的程序:烛光晚餐,晚场电影,牵手溜冰,新年夜的亲吻……在和那女子做爱时,他想,如果此刻抱着一个“仿真娃娃”,感觉会柔软得多,而雪兰的影子一次又一次在眼前飘然而过,他竟澎湃不已。 不久,丹尼斯发现那位世家女子有先天性心脏病,却向他隐瞒。她的谎言给了他脱身的理由。他意识到自己的全部心思都被雪兰牵动着,直到有一天受不了思念的煎熬,就到深圳去找她。“格调”似乎还是老样子,只不见雪兰的踪影。他找到雪兰的好朋友,同是北方妹的红丫,才知道雪兰被老板关进顶层楼的仓库里反省。当年东北一霸蒋三爷的部下“韩瘸子”,特地到深圳来,出高价买雪兰的钟,可雪兰似乎天生和“韩瘸子”有愁,死活不肯,把老板气得七窍生烟。老板是广东人,大小也算个“地头蛇”,被他调制过的“鸡(妓)”至少有上百只,但还没有哪个像雪兰这么死倔。他派手下人狂打雪兰几十大板,她竟然没有求饶,甚至连眼泪都没掉一滴。他不想惹出人命官司,无奈就把她关进仓库。“韩瘸子”扬言要把“格调”炸掉,吓得老板求人奉送一大笔钱,还特地从香港请来一位歌星服侍他,才算把这件事摆平。

      丹尼斯在昏暗的仓库里找到雪兰。雪兰几乎赤身裸体地躺在一堆纸板上,满面尘灰,奄奄一息。她显然被他的脚步声惊醒,吃力地睁开眼,看到他,两眼立即闪出惊喜的光芒。那光芒激发了他潜藏已久的英雄救美的气概。他突然单腿跪到地上,向她求婚。这个在瞬间做出的人生决定,重锤般敲击着他的心鼓,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雪兰挣扎着坐起身,慌乱地用一块纸板遮住胸部,双肩微颤,眼神复杂地看着他,其中包含更多的成分不知是感激,还是恐惧。她终于泪光盈盈地点了点头。丹尼斯贴近她,扯过她手中的纸板丢在一旁,把她轻轻地搂进怀里。

      一个星期后,丹尼斯和雪兰在深圳举办了一个简单的婚礼。几个月后,丹尼斯替雪兰办好探亲签证,接她去多伦多。他和雪兰,似乎出演中国版的好莱坞浪漫电影《Pretty Woman》(《风月俏佳人》)。一个阔少(理查德·基尔)和一个妓女(朱莉娅·罗伯茨)相遇,妓女虽举止粗放,但本质并不放荡,被阔少稍加雕琢,就变成上流社会的优雅女人,于是两人坠入爱河……丹尼斯陶醉于自身经历与爱情童话的重合。送别雪兰那天,“格调”里的女人都动了感情,当然动的幅度有大小。幅度小的,红了眼圈;幅度大的,涕泪横流。也许所有的堕落,都是为了从良。有情人终成眷属,即使是风尘中的女人,也迷恋这样的结局。而红丫,更哭得惊天动地。虽然她比雪兰大三岁,但凡事拿不定主意,精神上一直依赖雪兰。雪兰的离去,使她倍感孤苦无助。

      丹尼斯和雪兰在多伦多富人区买下一幢房子,安定下来。丹尼斯带雪兰到加拿大的十几座湖上划过船,还坐豪华游轮,游览过加勒比海海岸的几个国家和美国的阿拉斯加。一年后,雪兰拿到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他们的女儿凯莉出生。那是一段夫唱妇随的好时光,但好时光像串在感情丝线上的珍珠,线断,珍珠就东零西落。丹尼斯曾希望女儿成为连接自己和雪兰的丝线。用孩子拴住婚姻,常是女人的企望,但他站在了女人的位置上,常常因为位置倒错悲哀。

雪兰离家时,似乎挣断了所有束缚,丹尼斯想,但死神却把她无情捆绑……

2.

      丹尼斯以往到温哥华出差,总遇到雨天,他猜想这一回也不会例外。当心被撕开一个裂口,他希望每一座城市都陪他一起下雨。不过,当他走出飞机,却看到天空高悬一轮无忧无虑的艳阳。因为时差的缘故,温哥华仍是下午。他坐进一辆出租车,渐渐进入城市中心。沿途的餐馆、酒吧、咖啡馆几乎都装饰着鲜花,摆满露天座位,而座无虚席。顾客们的各色皮肤被太阳映照,无不闪动光泽;白色啤酒沫悠闲地涌动,咖啡飘出不绝的芳香。他人的生活丝毫都没有被改变,丹尼斯不无悲哀地想,这座城市不会因一个女人被谋杀,而改变享受生活的态度。

       他在警察局找到了威廉。威廉是白人,三十左右年纪,褐发卷曲,额头光洁,令人怀疑他的经验和成熟程度。他在威廉的引领下,走进尸检房。冰窟般的尸检房没有窗户。靠墙站立的几个巨型不锈钢柜透出清冽的光,更加深房中的寒意。钢柜中的尸体似乎不约而同地欠起身来,冷眼麻木地望着丹尼斯。伤痛原来只是活人的奢侈。丹尼斯看到房中间有一张铺着白被单的床,在床与被单之间,是一具曲线玲珑但永远沉睡的身体。他的心狂跳起来,他下意识地伸出右手,捂住自己的嘴,唯恐发出骇人的惊叫。威廉轻轻揭开被单,一张女人的脸便露了出来:是雪兰!

       这是雪兰最丑陋、也最安静的时刻。丑陋与安静,似乎和雪兰从没有过关联。她被人用刀割破双唇,刀斜切下去,抹去全部娇红,留下触目惊心的疤痕。丹尼斯的双唇仿佛刚刚摆脱麻醉剂的控制,突然灵动起来,在记忆中探出头,寻觅雪兰的唇,像寻觅伊甸园里红苹果的汁液,忘忧谷里甘冽的溪水……转瞬间雪兰的唇却变成罂粟的花瓣,渗透着毒汁,缭绕着火焰,灼烧他的五脏六腑……“为什么一定要割破她的嘴唇?”丹尼斯愤怒地问。“也许嫉妒她的美丽?也许惩罚她出言伤人?泄露秘密?”威廉说,“谁知道呢?”

生活中有太多的“也许”。丹尼斯每天处理各式各样的案件,总要冷静地分析杂七杂八的“也许”,但此刻他头痛欲裂,只能把全部精神专注于一桩事实:雪兰永不会醒来,从此凯莉没有了母亲,而他没有了幻想!他冲威廉点点头,算是对雪兰尸体的认定。威廉把白被单盖回到雪兰的脸上,说,一个到斯坦利公园晨练的人,在森林中发现了雪兰,她被人刺了十几刀,致命的当然是插到心口的那一刀。他从文件夹里拿出一张现场照片给丹尼斯看:

       雪兰背朝天躺在一片草丛中,侧着脸,卷曲的长发遮了半边脸,却没挡住一双惊愕绝望的眼睛。她身上的奶白色裙装被刺穿多处,露出一片片细腻的皮肤,那被丹尼斯亲吻过无数次的皮肤,被鲜血溅出残暴的凌乱……威廉说:“根据法医的鉴定,雪兰在死前喝过酒,还有过性行为……”他停顿一下,“你知不知道雪兰和哪个男人交往比较密切?”

“我对她离婚后的生活,不了解!”丹尼斯语气变得冷硬。

 “对不起,如果我的问题触犯了你……从你的名片上看,你是律师,我想你会理解,我的问题都和办案有关。”丹尼斯点点头,神色缓和了一些。“雪兰有没有遗嘱?尸检结束了,我得处理她的尸体。”“我手上有一份,是我们的女儿凯莉出生那年,她请律师起草的。在那份遗嘱里,她选择火化,但我不知道她后来有没有更新。”

      威廉说,他和同伴在雪兰的公寓里细细地搜查过,取了所有证据,但没发现任何遗嘱。另外,剩下的私人用品,如果亲友不拿走,房东就会把它们扔进垃圾箱。他问丹尼斯是否有兴趣去看一下。丹尼斯点点头,感谢威廉给他这样一个机会。威廉开车载着丹尼斯,来到座落在本纳比的一幢公寓楼。公寓楼显然是六、七十年代建的,像个芳华已逝,又被时尚遗忘的女人,索性也不再修饰。到了七楼,走廊上的壁灯光线微弱,但丹尼斯还是立即看到不远处有一团白色的东西。走近后,看清是一束康乃馨。威廉带上橡胶手套,翻开挂在枝条上的小卡片,看到一行字:“送给蜜雪儿——你像我尝过的最纯正的白兰地,永远在记忆中散发芬芳。”威廉说,“雪兰接客时用的名字是蜜雪儿。”

      雪兰英文虽差,倒给自己起了个颇具诱惑的英文名字,丹尼斯想,她活着时,向每个送花的男人展出笑靥,死后,竟也没给他留下怀念的专利。送花人没有留下姓名。丹尼斯从鼻子里“哼”一声,“也许送花人就是凶手,杀了人,又被罪恶感折磨,假惺惺地送花哀悼……”威廉说他会把康乃馨带到警察局检验指纹,随后打开公寓门,自己却留在门口,善解人意地给丹尼斯一点儿独处的时间。雪兰离婚后,立即搬到温哥华,和她的好朋友红丫重聚。现在回想起来,红丫的出现,像一把无形的小刀,给丹尼斯和雪兰的已然薄弱的婚姻又划开了一道裂痕。

      三年前,红丫持旅游签证到了温哥华,下飞机第二天,就进入“舒坦按摩院”打黑工。在那段时间里,雪兰经常给红丫打电话。每次通话,她似乎都很开心,无所顾忌地说起东北话。丹尼斯在英国时,曾看过一出名叫《卖花女》的戏,戏中男主角是一位伶牙俐齿的语言学家,和友人打赌,要在六个月之内,把满口乡音、在伦敦街头卖花的少女改造成大家闺秀,出席上流社会的舞会而不被揭穿。语言学家说服卖花女接受发音及仪态训练,并保证她由此会脱离贫困。六个月后,卖花女成为舞会上最优雅的女子,使富家子弟纷纷拜倒到她的石榴裙下……

      丹尼斯对那出戏印象深刻。语言,不管在哪个时代,哪个国家,都是等级的象征。精通英语、法语、国语和广东话的他,曾反复纠正雪兰的东北口音,还教过她英语,但她从来没有像卖花女那样用心过。说话一不留神,就会满口“玉米馇子味儿”。丹尼斯并不鼓励雪兰和红丫交往。雪兰已开始中产阶级的生活,为什么要和“性工作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呢?但他也不愿明确地反对。在那段时间里,雪兰的母亲向婉刚得脑栓塞,左半身偏瘫,只好取消来多伦多探亲的计划。母亲一直希望雪兰过正常安稳的生活,现在希望成真,却不能来看看,雪兰为此遗憾难过了很多天。丹尼斯一再劝慰她,母亲知道她的状况,早已感到安慰,可她却固执地认为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她在多伦多没什么朋友,和红丫聊聊天、解解闷不是坏事,给她一些自由也理所应该。直到有一天,他发现银行帐号里少了一万加元,而他和雪兰同时拥有这个帐号的签名权,才意识到自己对自由度的掌握过于宽松。他回到家里,立即问雪兰钱的去处,她倒供认不讳,说是借给红丫急用。“急用也要征求我的意见!”丹尼斯吼起来,“一万元不是小数目!”

    “红丫的哥哥做生意赔了钱,急需资金周转,说好过一个月就还,我想到时候把钱存回到帐号上,你不会注意到……”“你怎么可以这样?这些钱,没有一分是你赚的!”雪兰沉默了。丹尼斯击到了她的痛处。专职做家庭主妇的雪兰,常为自己没有经济收入而郁郁不乐。丹尼斯又说:“需要钱周转的人多了,你帮得过来吗?” “可红丫是我的朋友,我不能见死不救!” “你一个女人,干嘛这么讲义气?” “我天生就这么个人!” “你得改改你的脾气!” “我不要改!我不赚钱,腰杆就硬不起来。我明天就去找工作!” “你能找到什么工作?就凭你那三句半英文?”丹尼斯语气尖刻起来,“到唐人街当侍应生?赚一点钱还不够付凯莉的托儿费!”那天两人吵得很凶。丹尼斯记不清彼此都脱口说了些什么。他们像在黑夜里狭路相逢的冤家,把身上藏的刀剑不由分说地都甩出来,不管是扎到了对方的眼睛,还是胸口……“我天生就这么个人!”站在雪兰的公寓里,丹尼斯仍在咀嚼这句话,她究竟天生是怎么一个人?

      雪兰离婚后一年几次回多伦多看望女儿,但丹尼斯从未带女儿到温哥华看望过她。他对雪兰重操旧业有所耳闻,却不想了解太多细节,宁愿心被离异割去一大块,而不愿被细节的钝刀缓慢地切割成丝丝条条。此刻,雪兰的离异后的生活袒露在他的面前。对于丹尼斯,雪兰在住过自家三层楼、四间卧室的豪宅后,会再习惯这么简陋的公寓,实在是一个谜。公寓是一居室。起居室里的家俱简单、廉价,像临时的道具,曲散幕落时,会被主人毫不犹豫地抛弃。不过奶油色手钩花的桌布和暗红色双面绒的沙发套,遮盖住寒酸,倒装点出几分靓丽。沙发上摆着一个粉红书包,书包上整齐地叠放着一套同样颜色的小女孩裙装。那该是雪兰给凯莉准备的上学礼物。他拿起书包,看到上面绘有小美人鱼的图案。他给凯莉读过安徒生的童话《海的女儿》,凯莉喜欢小美人鱼,甚至也喜欢王子,但雪兰说童话都是骗人的,世上有几个人能为爱情忍受痛苦和委屈?他还注意到书包旁有一个拆了封的邮包,里面装着十盒专治癌症的“易瑞沙”。这是给谁买的呢?一定是给关系密切的人,不然雪兰不会买这么昂贵的药品。

     一张大床几乎占据整间卧室,床上暗红的丝绸被子,缝入一层层的东方诱惑。丹尼斯想象雪兰玉体横陈的样子,嫉恨就像爆竹的火捻开始滋滋作响。他突然想放一把火,把这间卧室点燃。他似乎看到雪兰裸身跳入火中舞蹈,火焰开始舔舐她的长发和肌肤,她却兴奋起来,扭动得越发恣意,而她的红唇是开放得最为绚丽的一朵火焰:

        “红唇烈焰极待抚慰

  柔情欲望迷失得彻底……”

      她引火烧了身,倒不觉得煎熬,直到燃成灰烬,永远沉入黑暗……丹尼斯在床头柜的抽屉里找到一堆照片,其中一张合影引起他的注意:一对年纪相仿的男女相依站在一条江边,那女人是雪兰。男人有一张棱角分明的国字脸,比雪兰高出一头。根据雪兰的面容,可以推断照片是最近一两年拍的。他想象过雪兰会有新情人,但想象中的人物总有些抽象,落实到照片上,便具体清晰,甚至还会活动起来,在眼前晃来晃去,直晃得让人厌烦。丹尼斯走出卧室,问威廉照片上的男人是谁,威廉已经拿到一张相似的合影,刚开始调查,但雪兰的邻居都说从来没见过他。如果他住在中国大陆,碍于距离和语言,调查难度会大得多。

      丹尼斯委婉地问:“是不是找个华裔刑警,协助你调查雪兰的案子,更合适些?” “刚出了一个大案,两个黑帮团伙火拼,一个华裔团伙,一个越裔团伙,死了好几个人,还查出大宗毒品、假货……华裔刑警都没有空……”威廉说,“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我会尽力。”丹尼斯带上书包、裙装、装药品的邮包,还有雪兰和陌生男人的合影,离开雪兰的公寓。“其它的东西,都不保留了吗?”威廉问。丹尼斯摇摇头,心想,尤其是那床暗红色的被子,尽快把它丢进垃圾箱吧。在楼门口分手时,威廉递给丹尼斯一张自己的名片,说:“想起什么线索,请打电话给我。”

      丹尼斯来到“亚洲宾馆”,给自己要了一个房间。进了房间,一头便跌倒在床上。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竟置身于斯坦利公园的森林中。他在裸露的树根之间磕磕绊绊地走着,凭对照片上雪兰死亡现场的记忆,试图寻找她被杀害的地点。到处都是相似的树、相似的草,地上没有人的足迹。他迷路了,东奔西突,心被恐惧钳得紧紧的。突然,他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猛转过头,看到雪兰嘟着红唇向他挥手,他惊喜地向她奔过去,可她却掉头离开。他气急了,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加快步伐,瞄准她的头掷过去,她无声地倒在地上,血从她的头上汩汩涌出。他哭喊着跑近她,抱起她的头……这时公园里的一根巨大的印第安图腾柱倒下来,正砸中他的身体,他发出一声惨叫……

他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没脱衣服睡在宾馆的床上,手上并没有一丝血迹。

3.

      丹尼斯吃力地睁开眼,看看床头的闹钟,吃惊地发现时间已接近中午。他模糊地记得昨夜做过噩梦,梦醒后在床上躺了很久,一分一秒地捱着五脏俱焚般的疼痛。在晨光乍现的时候,他才再次入睡。起床后,他没有任何食欲,只在宾馆的餐厅里点了一杯法国咖啡。他像往常一样,给咖啡加两小勺糖,一小勺半牛奶,他尝了一口,又点入两滴牛奶。咖啡的味道终于恰到好处。他对咖啡的味道,像对女人一样挑剔。在离婚后,他还没有约会过一次,倒不是缺乏自信,而是不相信自己能遇上合口味的女人,或者说,雪兰使其他女人变得索然寡味。

      离开宾馆,他便去唐人街附近的“舒坦按摩院”找红丫。按摩院的老板娘高颧骨、厚嘴唇,说一口广东话。原本对丹尼斯笑脸相迎,但当听说他是来找红丫的,脸色便阴下来,说,自从雪兰出了事儿,红丫就不在这儿做了,到“二埠”的红灯区去找她吧。“雪兰她,”丹尼斯问,“在这儿得罪过什么人吗?” “她什么事都要拔头筹的,慷慨的客人都让她抢去了,还专泡有妇之夫,能不得罪人吗?泡有妇之夫,不用担责任,这是她的想法,但她从来不替别的女人想想……”“你知道那些有妇之夫的名字吗?” “我不会告诉你,我可不想惹那么多麻烦,还想多活几天。”说罢,老板娘便扭身走开。

     丹尼斯打出租车来到红灯区。红灯区座落在一条局促的小街上,比起大陆的一些容忍同类交易的豪华宾馆,这里的店铺不免落伍、寒酸。刚到营业的时间,各家店铺把遮挡橱窗的帘子一一撩开,于是橱窗内的各色身体:牛奶色的、黑巧克力色的、麦芽色的……都展露出来,引发的却是另类的“食欲”。丹尼斯端详了橱窗里的每一个女人,但没有找到红丫。他失望地准备离开,却发现红丫正站在街口处,和一个光头的墨西哥裔男人讨价还价。

      红丫看到丹尼斯,打发掉墨西哥裔男人,来到他的身边,眼睛里立即涌出泪光。她穿黑色紧身衫,红黑格超短裙,粗看依然娇小,还有几分诱人,但对比在深圳的时候,已是昨日黄花,丹尼斯想,这些年她一直让男人消费自己,可没有哪个男人会呵护她的容颜。“没想到在这儿见到你?”红丫问。 “你是雪兰的朋友,我当然要来找你。” “这样的事儿出在雪兰身上,让我真受不了……” “你最后一次见到雪兰,是什么时候?” “两个星期前,她那时候刚从大陆结婚回来,容光焕发的……” “和谁结婚?” “小梁!那个和她青梅竹马的!”

     丹尼斯一直以为雪兰只迷恋放纵的生活,让一个又一个男人神魂颠倒,没想到她竟尘埃落定,回归二人世界!他从口袋里掏出雪兰和“国字脸”的合影,问,”这个人是小梁吗?”红丫点点头,“是他!雪兰给我看过这张照片。谁能想象雪兰会再婚?对做我们这行的,有几个男人能有真心呢?”丹尼斯的目光突然变得凌厉起来。红丫意识到自已的话有些不妥,急忙说,“我知道你是真心的。” “你有小梁的电话吗?”红丫在自己的手机上查了一会儿,给了丹尼斯一个电话号码,“雪兰在大陆家里的电话,你打这个电话应该能找到小梁。小梁本来不肯放她再回温哥华,但她想再赚些快钱。她总说,这年月,有钱傍身才最安全……”

     丹尼斯问起雪兰的熟客。他把红丫说出的几个名字,都录入自己的黑莓手机。红丫说其中那个叫汉克的,有点怪,但雪兰喜欢他,因为他出手最大方。“出手最大方?”丹尼斯在心里不屑“哼”了一声,能在雪兰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男人,哪一个出手不大方?随后问:“那个汉克姓什么?” “姓基尔,和电影明星理查德·基尔的姓一样,所以我记住啦。”丹尼斯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百元钞票,递个红丫,“一点小意思。”红丫接过钞票,塞进自己的小挎包,

     这时路边的两个健壮的西裔男人突然围过来,其中一个掏出手铐,不由分说就给丹尼斯戴上。他们显然是便衣警察。其中一个警察翘起小胡子,问:“你知不知道嫖娼是犯法的?”丹尼斯叫嚷起来,“你们搞错了,她是我的朋友!”小胡子警察嘲笑起来,“所有的嫖客都这么说!”红丫向丹尼斯挥挥手,“我不能陪你了。你是大律师,会替自己辩护!”说完就离开了。红丫当妓女,受法律保护,他拿钱给妓女,却犯了法。丹尼斯望着红丫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小胡子警察对丹尼斯还算手下留情,念他初犯,责令他自费进入温哥华的“嫖客学校”受教育,也免得上法庭留下犯罪记录,断送律师前途。丹尼斯没有心思打官司,况且打也未必能赢回清白,“嫖客学校”两天后开学,课程不过一天而已,索性办了入学手续。

     晚上回到旅馆,他给“丹顿律师事务所”的秘书、黄钰和女儿打了电话,告诉她们自己要在温哥华多住几天。他犹豫再三,最后拨通了小梁的电话。小梁的声音沙哑,却分明在喊,腔调很不耐烦,显然不善温文尔雅的交谈。小梁听到丹尼斯的自我介绍,似乎大吃一惊。丹尼斯尽量把语气调整得自然,问小梁是否知道雪兰的事,小梁说在网上看到了。丹尼斯想安慰他几句,但一想到没有人会安慰自己,便赌气地咬住舌尖,把安慰话又吞回去。丹尼斯接着问小梁雪兰有没有新遗嘱。小梁回答没有,活着的时候写遗嘱多丧气。他同意雪兰火化,但希望保留骨灰。丹尼斯立即说,正巧自己下星期要去江天市出差,可以把雪兰的骨灰顺便带给他。他同意了,并给了丹尼斯自己家的地址。丹尼斯这么迅速地找到一个借口,连自己都感到惊讶。他对雪兰和小梁的生活好奇,这种好奇心足以驱使他远行万里。

     丹尼斯还说雪兰买了一些“易瑞沙”,大概是给小梁的,他也可以带过去。小梁告诉丹尼斯得癌症的是他爸爸,这时他的声调变得更沙哑,爸爸还在,雪兰却不在了。电话里出现了一刻沉默。两个男人隔洋立在沉默的两端,却仿佛被一根无形的线牵扯着……丹尼斯终于挂断电话。雪兰在温哥华公寓里的生活,并不是她在离开多伦多后的全部生活,在中国的江天市,她还有另一重生活。此刻对于丹尼斯,最可怕的已不是她的背弃,而是她在重重迷雾中依然诱惑自己……丹尼斯走进“嫖客学校”的教室,看到里面已坐了二十几个人,大部分是男人,年龄从二十到六十不等。轮到每个人做自我介绍时,一位年长的白人说他名叫汉克·基尔。丹尼斯心一惊,这个人和雪兰喜欢的那个嫖客同名同姓!

     汉克头大肩宽,皮肤被太阳晒得发红,让人联想到整日耕作的农民,但他穿着讲究,流露出生活得意者的傲慢。他似乎感觉到丹尼斯的注视,神情有些尴尬,却仍挺直腰板,目不斜视。讲课人先是一位白头发的护士。女护士在医院里工作多年,接触过很多艾滋病患者。她在大屏幕上一张张展示艾滋病患者的图片。这些人因嫖妓染上爱滋病,接受五花八门的治疗,仍在死亡线上挣扎,无不满面痛苦和悔恨。随后走上讲台的是小胡子警察。他讲述城市里有组织的犯罪集团的内幕,诸如犯罪集团的成员强迫妓女站街卖淫,甚至侮辱凌虐她们。坐在后排的一个俄国妓女站起来,走上讲台,脱下衬衣,露出身上被鞭打留下的伤痕。学员们都惭愧地低下了头。

     丹尼斯想到雪兰在深圳时被虐打的经历,心痛起来,随后又羞怒,因为他成了被教育者。羞怒像火,快速地蔓延,把他的情绪烧得乌焦。姐姐黄钰一向反对他娶雪兰为妻,因为雪兰把他卷入底层的泥沼。他完全有机会过另外一种平静的、干净的生活,但他一意孤行,因此坐进这间耻辱的课堂,不久还要处理雪兰那被尖刀刺得触目惊心的尸体……课间休息时,丹尼斯看到汉克向自动售货机走去,便跟随过去。汉克买了一罐可乐,飞快地撕开封口,仰起脖子,把半罐直接倒进喉咙里。丹尼斯在口袋里摸了半天,竟找不出硬币来。汉克拿出几枚硬币,问丹尼斯,半揶揄半自嘲,“同学,你想喝什么?”

丹尼斯也要可乐,尽管他并不喜欢,“算我欠你,没准儿下课后我可以请你喝一杯?”汉克点点头,“上完这么痛苦的课,我们必须喝一杯!”两人碰了碰手中的可乐罐,不约而同地说:“一言未定!”

     一天的课程终于结束,丹尼斯随汉克来到市中心一家名叫“蜘蛛城”的酒吧。“蜘蛛城”的建筑已有百年历史,但不久前内部被装修成现代风格:真皮沙发,高背吧椅,不锈钢吊灯……墙上的巨幅油画,出自抽象派画家的手笔,画面远看似乎是一位丰腴女人的胴体,近看只是一团浓重的色彩。这家酒吧是汉克选的,看得出他是个懂得享受的人,即使谈女人,都要挑选合适的地点,丹尼斯想。在吧台旁,两人各自要了一杯威士忌。两人在聊过了天气、温哥华冰球队、税收等等之后,丹尼斯问:“你大概也是初犯吧?”汉克抽动一下嘴角,似笑非笑,“初次被逮上……以前我有一个固定的……” “她叫什么名字?很火辣吧?”丹尼斯表现出十足兴趣。“她叫蜜雪儿,像上好的白兰地,白兰地的最佳酒龄三十年左右,蜜雪儿三十多岁,风情浓郁。她要芬芳,就绽出微笑;要诱惑,就露出冷艳;要浓郁,便透出狂野……”

     汉克总在大东亚宾馆会见蜜雪儿,永远预定九层走廊尽头的房间。房间面向海湾,而海湾连接青山。他提前半小时进入房间,把身上的西装脱下来,小心地挂到衣架上,把裤子顺裤线折好,搭到衣架的横梁上,然后换上浴衣、拖鞋,给自己点燃一支雪茄,坐到窗前的扶手椅上。随后蜜雪儿会敲门,他给她打开门,然后又坐回到扶手椅,隔一小段距离欣赏她。他不再束手服从荷尔蒙的控制,不会见到心仪的女人就饿狼般扑上去,从保持距离到消除距离的过渡让他陶醉。接近晚年,陶醉比宣泄更有吸引力。

     汉克在一家制药公司当总裁,事业上可谓一帆风顺,家庭也几乎完美。妻子玛莎出生于医生家庭,受过良好教育,在一家救助儿童的慈善机构工作了三十年,退休后仍热衷于慈善事业。她心地善良,但善良得像超级市场里过了期的薄饼,不免枯燥。她喜欢种草养花,烘烤香草味的奶油蛋糕。他们有正常的性生活,彼此并没有抱怨,但没有抱怨并不等于满足和喜悦。人生苦短,汉克不想一辈子吃同一种口味的蛋糕。“其实,很多男人都幻想成为Hugh Hefner(休·海夫纳)!” 汉克感慨地说,“《花花公子》杂志的创办人!他说文明社会的三大发明是火、轮子和《花花公子》杂志。你必须承认他对北美文化和性自由的影响。八十多岁的人了,还和一群二十几岁的金发美女同居!他过得多快活啊!这还不算,他买的墓地,紧挨着玛丽莲·梦露的墓地!他即使死了,也还有‘性感女神’作伴儿!”

    一年前,汉克开始背着玛莎找妓女。每个妓女都像不同口味的蛋糕,吃第一次感觉甜美,但不足以让他反复品尝,直到遇见蜜雪儿。他在一家寻芳网站上第一次看到蜜雪儿的照片。一个黑头发的犹太人买蜜雪儿的钟,先付一半的钱,完事后声称对蜜雪儿的服务不满意,拒付另一半,被蜜雪儿打了一拳,打得右眼青肿。他回到家立即把蜜雪儿的照片贴到网上,警告广大嫖客“不要接近凶蛮妓女”。照片上的蜜雪儿眉目含情,红唇烈焰,还有几分侠气,让住家男都动心,何况那些四处拈花惹草的男人?蜜雪儿由此一夜成名,几日间手机便被打爆。汉克出到三倍的价钱才约到她。初次见面,便给她一条钻石项链,此后还接连不断地奉送礼物,毫无疑问地成了她“最喜爱的顾客”。

     如果嫖客对妓女有忠诚的话,那么汉克把忠诚奉献给了蜜雪儿。蜜雪儿拥有东方女人的精致五官,同时拥有西方女人的高挑身材和丰满胸脯。他喜欢她牛奶糖颜色的细腻皮肤,比白皮肤更丰富,比黑皮肤更含蓄。他平均一个月和蜜雪儿见两次面,把她当作自己最隐秘的享受。他们常玩“角色扮演游戏”。有时,她会穿着一身雪白的护士服飘然而至,不过裙子比真正的护士服短得多,他则扮演渴望安慰的病人;有时她会摇身变成斯文的女秘书,而他是飞扬跋扈的老板……当然他最喜欢当逃犯,让她扮警察,用假警棍一次一次击中他。她穿上警服既英武又性感,抽打他时还忍不住朗声大笑……没有哪个女人能像蜜雪儿那样刺激他的兴奋神经,让他把男人做得淋漓、彻底。

    他是个生活得极有规律的人。他一旦把蜜雪儿纳入生活规律,就不能容忍任何人打破。他六十岁的生日是在八月底,他计划在生日前一天和蜜雪儿一起庆祝。五月时蜜雪儿说要回中国老家定居,不准备再回温哥华,他失望至极。他出价一天五千加元,让蜜雪儿动了心,答应他赶回来赴约。距离约会日期还有三天,他打通了蜜雪儿的电话,得知她已回到温哥华,到时一定赴约,心里才有了着落。那天,他照例坐在大东亚宾馆九层走廊尽头的房间等待。再过一天就六十岁的了,却被思念的雾缭绕,他不禁有些自嘲。蜜雪儿失约了。他坐在扶手椅上,忍受着种种刑罚的折磨:等待、委屈、愤恨、绝望……到了午夜一点,他疲惫万分,慢慢地从椅子上滑下来,躺到地毯上,昏沉沉地睡去……

    丹尼斯端详着汉克的脸,似乎要找出一条杀手的皱纹来。因为蜜雪儿失约,汉克会不会恼羞成怒?蜜雪儿将永久居住大陆,他再也不能染指,索性杀了她。既然他得不到,也不想让别的男人得到……想到这里,一股寒气便从丹尼斯的脖后升起来。几杯酒下肚,汉克感伤起来。当他从报纸上看到蜜雪儿被杀害的消息,他的心碎了。他雇人送鲜花到蜜雪儿的公寓,还给她发过短信。他抗拒不了对她的思念,希望能在短时间里找到一个替代品,于是根据广告找到另一个中国妓女的家,结果被守在门口的女警察捉获……他的妻子得知他进“嫖客学校”,震惊得全身毛发颤动,连夜赶到牧师那里忏悔。他相信玛莎不会放弃他,因为放弃他,就等于把他放逐给魔鬼,同时承认自己的失败;而如果她拯救他,她还有机会挽回面子,保持家庭的完整。丹尼斯和汉克离开“蜘蛛城”酒吧,替汉克叫了一辆出租车。汉克像头醉熊似的钻进狭小的出租车,大口地喘着粗气。他把头探出车窗,伸出宽大的手掌向丹尼斯无力地挥了挥。

那一刻,丹尼斯从汉克挥手的姿式中看出苍老和孤独……

4.

     丹尼斯从“嫖客学校”结业后,处理好雪兰的后事,便带着雪兰的骨灰回到了多伦多。一下飞机,他就直奔黄钰的家。黄钰是丹尼斯同父异母的姐姐,比他年长十一岁。黄钰出生于香港,六、七岁时,父亲和母亲离了婚,黄钰随母亲移民加拿大温哥华。父亲随后娶了一个电影演员,并和她生有一子丹尼斯。黄钰很快便适应了加拿大的生活,高中毕业后进入多伦多大学读书,大学毕业后进入道明银行工作。坐在一群肌肤雪白、人高马大的女同事之间,黄钰虽是黄皮肤,身材瘦小,但柳眉薄唇,神情坚定,竟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几年后,父亲突然去世,她在父亲的葬礼上第一次见到丹尼斯。那时丹尼斯已是十几岁的少年,戴一副黑色圆框眼镜,站在父亲的遗像面前,像父亲转世,不过神情中多一层天真懵懂。父亲的后妻哭得呼天抢地,不知是出于悲伤,还是对未来的恐惧。黄钰突然生出一份勇气,要引领丹尼斯的人生旅程。长姐如母,此后一直对他爱护有加,但管教严格。他十七岁时从香港到伦敦学法律,毕业后到加拿大著名的“丹顿律师事务所”工作,这一路走来,都要归功于黄钰的牵引

    丹尼斯移民多伦多那年,黄钰从道明银行辞职,开办一家金融理财公司,并与白人汤姆森先生结婚。汤姆森先生长得一表人材,是保守党党员,就职于市政府。两人在靠近安大略湖湖滨的富人区买下一幢房子,过起有滋有味的中产阶级生活。她因为先天的身体原因,没有生下一儿半女,但这并没有影响两人的婚姻。他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事业上,并参与诸多慈善活动,逐渐在政界和社交界积累一些名声。在黄钰的眼里,多伦多的生活无非就是几个圈子,她与汤姆森的异族婚姻被高尚的圈子接受,是她的幸运。她自然没有忽略丹尼斯,把他介绍进自己的熟人和朋友。当丹尼斯在事业上逐渐立足,黄钰开始为他物色妻子人选,但他在女人的问题上远不如在事业上头脑那么清醒。八年前,他到深圳出差几次,用黄钰的话形容,“不知怎么就被一个夜总会里的大陆妹迷上”,那女人便是雪兰。有一天他宣布要娶雪兰为妻,黄钰一反冷静克制的态度,暴跳起来,怒发几乎冲破房顶。一个“堕落了的大陆妹”即将侵入她的家庭,她当然如临大敌,用尽所有可以想到的办法阻止丹尼斯,但他主意已定。

    在雪兰搬到多伦多不久。丹尼斯看中富人区的一幢房子,但因不熟悉房地产业的行情,便征求黄钰的意见。黄钰走进那幢房子,看到起居室的落地窗前站着一个白衣女人,猜想是雪兰。她期待见到一张浓妆艳抹的风尘面孔,不料女人转过身来,展现的竟是一张素面,这令她有些措手不及。雪兰穿式样简洁却剪裁合体的白衬衣,松开第二粒纽扣,让人可以窥见她高耸的酥胸。黄钰暗想,松开一粒纽扣看似无意,其实泄露出她随时魅惑男人的心机……雪兰伸出手,和黄钰握了握,并没有表现出敬重和阿谀,又给黄钰多添几分惊讶。当时丹尼斯不过是普通律师,收入并不丰厚。黄钰问丹尼斯怎么能承担这么昂贵的房子,丹尼斯说:“雪兰手里有些积蓄,她一定要拿出来当首付金。”黄钰后来对丹尼斯说:“雪兰是夜总会‘头牌小姐’,当然会存下私房钱,不过没有一分是干净的。”

    不久,黄钰的丈夫汤姆森先生开始竞选保守党议员。黄钰宴请几位重要客人和他们的夫人,其中包括两位现任议员,支持汤姆森先生的两位富商,还有电视台资深的新闻播音员。丹尼斯是汤姆森先生竞选委员会的重要成员,自然也在被邀请之列。尽管黄钰对邀请雪兰千百个不情愿,但如果雪兰不出面,反倒会引起客人的好奇心,惹出许多问题。黄钰花了几个星期时间精心准备,对家宴的每一个细节都反复推敲,具体到用哪一套餐具,哪一块台布。在餐前上鸡尾酒、上等奶酪、风味小吃,晚餐包括沙拉、两道主菜、三样配菜、一道汤,红酒和白酒,餐后还有甜点。黄钰凡事追求完美,何况这场家宴还可能会直接影响到汤姆森先生的政治生涯。

     那天丹尼斯和雪兰在路上堵车,到黄钰家有些迟。面对高朋满座,雪兰竟不立即寒暄问好,而是径自坐到餐桌旁,端起一杯水就喝起来。坐在她身旁的议员太太面露色:“你用了我的水杯!”雪兰一脸困惑,水杯是满的,似乎没有人喝过,便用蹩脚的英语大声问:“这是你的?你怎么知道?”满座的贵宾霎时安静下来,人人都露出一脸诧异。丹尼斯急忙低声在她耳边解释,“在宴会上,你右手边的水杯才是你的!”汤姆森先生的脸色变了,连连摇头。黄钰立即向客人解释:“大陆来的,还没学会礼仪。”黄钰的目光冰剑般无声地掷向雪兰,让雪兰不敢正视,败下阵来,窘迫得几乎要藏到雪白的桌布下面去。黄钰悔恨万分,她设计了所有物质细节,却忽略了“调教”一个大活人。

    在整个晚宴期间,雪兰都沉默着。客人们热衷的话题:选举、股票、电影、音乐会、冰球、高尔夫……对于她都陌生无比,更何况她还不能操练简单的英语。丹尼斯看到雪兰手里紧攥着一付刀叉,如坐针毡,突然不无悲哀地想,美,竟是分场合的,那个曾在夜总会里神采飞扬的东方“风月俏佳人”,在这种西方的竞赛知识和兴趣的场合中,居然呆若木鸡。从那以后,雪兰很少出席各种应酬场合。她和丹尼斯住在同一幢房子中,却生活在两个圈子里。女儿凯莉出生后,雪兰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到她的身上。凯莉满三岁,黄钰建议把她送进“学前班”,学些英文和算术,和小朋友们游戏,免得整天和雪兰呆在一起,学一口“土得掉渣的东北话”。雪兰坚决反对,因为凯莉身体比同龄人弱小,担心她受欺负。丹尼斯一向憎恨在姐姐和妻子面前申明观点,但这一次他站到了黄钰的立场上。黄钰还经常自告奋勇地教凯莉英文,让丹尼斯感到安慰的是,姐姐有机会宣泄自己的母爱,但他没有料到她的母爱一如洪水,随时会冲垮妻子的孤零田园。

    那一年的圣诞节,汤姆森先生的父母在家里为儿童举办一场豪华派对,邀请了凯莉。凯莉坐进汤姆森先生和黄钰的“劳斯莱斯”,欢天喜地,不停地兴奋叫嚷。她即将看到缀满上千彩灯的圣诞树,加拿大最著名的小丑表演,还会得到一个限量版的“芭比娃娃”……丹尼斯和雪兰站在自家车库的门口,望着凯莉挥手远去。天空阴郁,还零星地飘着雪,没穿大衣的雪兰瑟瑟发抖。丹尼斯注意到她的眼神有些怪异。她像一个城堡里的妇人,遭遇入侵,节节退到最顶层的阁楼里,绝望、决绝,似乎随时准备纵身一跳……不久,雪兰提出离婚。丹尼斯和她恶吵一通,把能想到的恶毒字眼都用上了,说雪兰是“天生的婊子,立了牌坊之后还是婊子”。雪兰一怒之下,摔碎了他收藏的一个波兰水晶花瓶,他扑上去用两手掐住她的脖子……那一刻,两样冲动:结束她的生命和亲近她的身体,一样的激烈。她的嘴唇慢慢开始泛白,费力地呻吟着,从喉咙里挤出小女孩般细小的声音,请求他的原谅,看在女儿的面子上……他终于松开了手……

     已过了午夜。丹尼斯看到黄钰家客房的灯还亮着,便走了进去,发现凯莉披头散发、泪流满面地坐在床上,黄钰坐在她的身边。“爸爸!”凯莉哭叫着,滚爬着扑过来,跌进丹尼斯的怀里。“我都告诉她了,”黄钰说,“我知道雪兰出事了,中英文报纸都报道了。” “你怎么可以这样?她才五岁!”丹尼斯惊讶地叫道。“她早晚要知道的,早一点儿面对现实。”“你……”丹尼斯一时语噎。对于黄钰,娶雪兰为妻,是丹尼斯一生中的最大败笔。黄钰对雪兰的怒气顽强得像核导弹爆炸后的气味,弥漫了几年,直到丹尼斯和雪兰离了婚,赢得女儿凯莉的抚养权,她的怒气才消了一些。现在雪兰已不在人世,她有些急迫地要把她的痕迹涂抹掉,急迫得不无残酷。

     丹尼斯把凯莉抱在怀里,用手指抹她脸上的泪,但很徒劳,抹去一帘,她就会再输送一帘。凯莉说:“妈妈再也不会回家了,是吗?”丹尼斯无言以对。他突然有些妒忌凯莉,至少,她在他的怀里得到了一些释放,而他的泪,却大片大片地冰川般凝着,只露出一角。他从手提箱里拿出粉红的裙装和书包,“这是你妈妈给你买的。”凯莉竟立即换上新裙装,走到穿衣镜前看看自己,“我喜欢。我妈知道我喜欢什么。” “爸爸以后也会买你喜欢的东西。”丹尼斯许愿道。凯莉突然又哭起来,“明年我要是长高了,就不能穿这条裙子啦!” “那你也可以永远保留它。”丹尼斯说。

    凯莉和衣躺到床上,怀里还抱着新书包,慢慢地睡着了。他不忍心把她手里的书包拿开,只替她盖上被子,然后和黄钰先后走出了凯莉的卧室。在厨房里,他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啜饮起来。“在这种时候,喝酒对你不好。”黄钰说。黄钰永远要干涉自己的生活,她无法控制,丹尼斯想,就像自己要迷恋雪兰,也无法控制。也许,失控才是人类生活的常态,而稳定只是痴人说梦。“我准备去江天市,”他说,“见一个人。”“你想去了解倪雪兰的新老公,对不对?” 他惊讶起来,“你怎么知道她有新老公?” “我有我的信息渠道。” “我发现你很可怕!” “我一点儿都不可怕,我得了解你的敌人,这样我才能我保护你。”“雪兰不是我的敌人,”丹尼斯摇摇头,“有些事你永远不懂。” “懂不懂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把雪兰谋杀案忘掉;警察会去调查,这不是你的责任。” “我忘不掉。温哥华的警察不了解中国人的事情,我或许能查出点线索来,”丹尼斯说,“我不在多伦多的时候,就要靠你照顾凯莉。”

    黄钰有些愤愤,“我的公司快撑不住了,在这样的关键时刻,我需要你的帮助,可你不但不助一臂之力,反倒把凯莉推给我,实在太自私了!”丹尼斯沉默了。他无法不自私。黄钰即使事业失败,还有机会东山再起,但雪兰却再没有说一句话的机会。

他要替雪兰代言。

5.

     丹尼斯乘坐的飞机下午抵达江天市。比起多伦多,这里的秋深了许多。白杨树的叶子几乎落尽,厚厚地摞在地上。路两旁的松树上凛冽地挂了霜,在太阳下泛着光。太阳悬得高远,透着经历过热烈的冷静,似乎对万物都收起了怜惜。楼房比想象得高,街道也比想象得宽。这是丹尼斯第一次来江天市,雪兰的老家。在他和雪兰生活的六年中,雪兰带着凯莉回来过两次,但丹尼斯都因为工作的原因没能陪她们。现在他终于来了,雪兰却化成一捧灰,被装进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小盒子又被装进他的精致的手提箱。这双重的精致都与生命无关。离婚两年来,他一直不能原宥雪兰的背弃,但此刻竟歉疚起来,心像脚下的树叶般,发出细微破碎却温存的声音。

    在新开发的小区,楼群似乎比多伦多的湖边楼群还气派,四周的草地也被打理得有模有样。丹尼斯按照小梁给他的地址,找到了5号楼十二层最东头的一个单元。他望着眼前森严壁垒的安全门,有些踌躇。他对小梁几乎一无所知,为什么执意要探究小梁和雪兰的生活?他办理过许多刑事案件,当事人出于好奇心,卷入危险甚至罪恶。他经常警告当事人,不要被好奇心操纵,可此刻他却身不由己。他按响了门铃。开门的男人拄着一支拐杖,左脚打着石膏。他和丹尼斯年纪相仿,“国字脸”,五官颇有棱角。头发乱糟糟的,皮肤有点儿糙。丹尼斯不敢恭维他的品味,棕色腰带配黑凉鞋,显然不懂色彩搭配。不过透过T恤衫,能隐约看到他的一身肌肉,又不得不承认他有几分性感。“你一定是小梁了。”丹尼斯说。男人点点头,“你是小黄,对不对?”在加拿大没有人叫过丹尼斯“小黄”,这个称呼让他很不习惯,但他含混地应下。入乡随俗,一个称呼改变不了他的生活。

     这是一套三居室。内装修的豪华,超乎丹尼斯的预料。客厅的水晶吊灯,全套的家俱,乳脂色的地毯,无不簇新得晃眼。“这些家俱,是雪兰精心挑的,都是她喜欢的样式。”原来雪兰喜欢这些现代的全新的东西!丹尼斯的房子是维多利亚风格,红砖木窗的结构,用现代家俱布置,并不搭调,况且他喜欢收藏古董,便四处淘宝,淘来左一件右一件的欧洲古董家俱。他的亲友都赞叹他营造了高雅的怀古气息,雪兰也从未提出异议,丹尼斯以为她也对这样的风格着迷,原来她不过是把真正的喜好隐藏了起来。“到饭厅里坐吧,”小梁说。饭厅的大餐桌上已摆满了饭菜,鸡鸭鱼肉海鲜俱全,还有三双碗筷。丹尼斯猜想第三双是给雪兰的,心里震了一下。小梁说他腿脚不方便,请了个厨师来做顿饭,给丹尼斯接风。丹尼斯从手提箱里拿出雪兰的骨灰盒,递给了小梁。

     小梁悲哀地说:“上次走时还活灵活现的,现在变成了一捧灰。”他把骨灰盒放到碗柜上,和丹尼斯在餐桌两旁坐下来,开始吃饭。两人似乎都没有食欲,吃了几口,便不约而同地放下筷子,呆坐,像两个俑,不过一个似乎是瓷,另一个似乎是陶。小梁拿出中华烟,递一支给丹尼斯,丹尼斯摇摇头,“我不抽烟。”小梁开始喷云吐雾。丹尼斯极少和吸烟人坐得这么近,眼睛被熏出泪,却忍着。小梁开始追溯二十五年前的往事。那一年,雪兰8岁,小梁9岁。在一个夏日的傍晚,小梁站在饭桌上舞剑。小梁的父亲老梁,酒足饭饱,坐在沙发上喝茶,欣赏小梁的表演。他不给小梁真刀真剑,让他拿木剑耍耍,逞逞英雄而已。木剑上被涂了银粉,起落间,银光闪耀。小梁眉飞色舞地刺了几个花式,竟张扬出一些侠气。老梁再也掩饰不住脸上的笑意。笑意在空气中暖暖地浮动,融入残留的“二锅头”的香气、儿子清新的汗气,把家的气味调到恰到好处的醉人。

    这时门铃声响起。还未等老梁反应过来,小梁已敏捷地从饭桌上跳下,冲到门口。打开门,看到一位阿姨牵一个女孩胆怯地站在门口。阿姨三十多岁,打扮简朴,面容憔悴,手里提一个人造革皮包,像乡下来的穷亲戚。女孩比自己高半头,好像刚哭过。多年后,小梁在一篇小说中读到“梨花带雨”一词,发现用这个词形容女孩那时的神态最恰切不过。老梁并没有起身,只问,“你们找谁?”阿姨立即谦恭地微笑,“梁科长,我们娘俩儿想求您帮个忙。我叫向婉,在机械制造厂工会工作,我女儿叫雪兰。”老梁当时在公安局刑侦科当副科长,但只要科长不在场,所有人都把那个“副”字去除。母女两人已经进了门,老梁也不好赶她们出去,就让向婉在餐桌旁的一张椅子上坐下,雪兰便立在母亲身边。

     向婉向梁家父子讲起了自己丈夫倪原的遭遇。倪原也在机械制造厂工作,当车间主任。有一天倪原陪客户到“大天鹅饭店”吃饭,坐进贵宾间隔壁的一个单间。他原本大嗓门,酒喝得兴奋,又把声音提高几度。突然,三个大汉闯进来,把他揪到饭店后院。其中两个大汉按住他,另一个瘸腿大汉挥起手中的一根铁棒,在他右腿上打了十几棒,全不顾他撕心裂肺的嚎叫。一边砸,一边说,“谁叫你说话这么大嗓门!打断你的腿你就长记性啦!”瘸腿大汉打累了,歇了手。三个人便丢下倪原,回到贵宾间。倪原拖着一条伤腿溜进厨房,找到一把菜刀,躲进了厕所。等了足足一个多小时,瘸腿大汉终于进来了,倪原一刀砍到他的后背上,他正要反扑,两个派出所警察推开冲过来,不由分说,立即逮捕了倪原。向婉哀求老梁释放倪原。倪原不是故意伤人,而是因为被暴打才寻求报复,现在他的右腿已经溃疡,再在监狱里呆下去,恐怕就保不住了。向婉随后从人造革皮包里掏出两条红塔山烟,两瓶西凤酒,两盒高级瑞士巧克力,“一点小意思,请科长一定收下。”

    “这我不能收。”老梁说。向婉执意要送,老梁执意拒绝,在两三个回合之后,两人不由自主地都提高了生意,简直有些像吵架。突然,一直沉默的雪兰冲老梁喊了一声:“我妈卖了血,给你买的礼品,你要是不收,她不就白卖了吗?”屋里的人都安静了下来,吃惊地望着雪兰。雪兰的小脸涨得通红,气喘得很急,仿佛不是刚说了一句话,而是刚结束一场激烈的长跑。向婉说,“给派出所所长送礼,把家里的一点积蓄都用完了,也没起什么作用,就想了这么个办法。”小梁说:“爸,你就收下吧。”老梁看看儿子,终于点了点头。向婉舒出一口气,牵着雪兰满怀希望地离开了老梁家。

     老梁后来一打听,打伤倪原的那三个人是蒋三爷的手下,而蒋三爷是江天市一霸,站在城东一跺脚,城西的墙就会大片倒塌。蒋三爷最初不过是个小混混,在江天市大规模拆迁住房时,他搜罗一帮闲散人员,组成一个建筑公司,承包拆迁。令其它建筑公司头痛无比的区域,他的公司能在一夜之间长驱直入,由此大发横财。蒋三爷的绝活是带人端着枪、拿着刀闯入民宅,迅速拔掉整片的“钉子户”。有了钱,便开始手眼通天,脾气大长。那天蒋三爷在贵宾间吃饭,听到隔壁有人高声叫嚷,说了一声:“谁这么大胆?敢在我蒋三爷身边大叫大嚷?给我打断他的右腿!”他说“打断右腿”,他手下的人绝对不会去碰左腿。倪原的案子早由局长掌控,身为副科长的老梁连过问的资格都没有。一个月后,倪原被判十五年。宣判那天老梁不在场,但听说向婉在法庭上哭昏过去。不久,向婉下岗了,母女俩的生活雪上添霜。老梁出于同情,帮向婉安排在宾馆餐厅当服务员,为此向婉母女对老梁一直心存一份感激。后来几年,两家并无很多联系,直到小梁上高中第一天,在同班的女生中发现了雪兰。那时雪兰已出落得标致,穿一件衣襟处打结的衬衣,突出丰满的胸,显露形状优美的肚脐。所有男生的眼光都开始上下忙碌,一日之间懂得了什么叫“秀色可餐”。小梁毫无悬念地恋上雪兰。

     那一年冬天,倪原在狱中病逝。向婉为给倪原送葬,欠了一大笔债。她的工作却保不住了,一个新毕业的有门路的年轻女子把她取代,她只好进厨房打杂。收入降低,物价却上涨,她再也无法维持两口之家。过春节前,小梁去看望向婉母女,看到她们围着被子坐在炕上,因为没钱买煤,家里几天没有生火,炉子旁的水缸都被冻裂了。雪兰冷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但还拼力睁大眼睛。小梁说他永远忘不了雪兰当时的眼神,像被困在冰谷里母鹿的眼神,悲哀却坚忍。小梁从老梁那里要了钱,给向婉母女买了煤和粮食,算帮她们度过了难关。大年三十晚上,小梁牵着雪兰的手站在雪兰家门口,看邻居欢喜地大放鞭炮。在火焰的舞蹈中,小梁第一次吻了雪兰,霎那间两人披了一身大红的鞭炮碎屑……雪兰看到许多去深圳创荡的女孩子回到江天市,穿金挂银,十分羡慕。她不顾向婉的阻拦,高三那年退了学,打定主意到那个温暖的地方去。她说这穷日子她过怕了,再也不想多捱一天。

     雪兰启程那天,风大雪狂。小梁到火车站为她送行。火车上挤满了人,即使有站台票也不许上车。他只好站到雪兰的车窗下,而车窗早被冻住。两人隔着一层结满霜花的玻璃,不停地往玻璃上哈气,才能依稀看到对方的面孔。小梁记不清自己说了些什么。火车开走了。在火车的轰隆声中,小梁断续地听到自己的哭泣。起初,小梁收到几封雪兰的信,但上面没有回信地址,很快雪兰便音讯全无。小梁辗转打听到她做起了“三陪小姐”,既伤心又恶心。老梁说“你要再和雪兰勾搭,我就开枪打折你的双腿!”小梁也就断了念想。不久,蒋三爷的犯罪集团被惩治,蒋三爷被判了死刑,他手下的人树倒猢狲散,有几个流窜到其它省市,继续嚣张作乱。受过蒋三爷贿赂的官员,不是进了监狱,就是被撤了职。小梁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上了一所纺织技校。毕业后进纺织厂当技术员,不久工厂倒闭,他开始做些小生意,不料又赔了钱。这中间他结了婚,后来妻子红杏出墙,傍上一个小工头,和他离了婚。总之,如果他没有坏运气,他就没有任何运气。

     一年多以前,小梁去参加雪兰母亲的葬礼,见到了他的许多高中同学,也见到了从温哥华赶回来奔丧的雪兰。他几乎认不出雪兰,她比从前丰腴、美艳,但从眉眼间还能寻出高中时代的纯真神情。那些发了财的同学,一甩手就给雪兰三、五千元,让她办葬礼用,不过她都婉言拒绝,说自己缺的根本不是钱。小梁坐在高谈阔论的同学中间,一支接一支地抽闷烟,一脸的潦倒。葬礼后的第二天,雪兰单约小梁到一家小饭店喝了一顿酒。他没料到雪兰颇有些酒量,不过喝到最后她开始哭哭笑笑,让他不知所措。雪兰问起老梁,听说他得了肝癌,立即拿出钱给他治病。老梁在死亡面前,笑贫但不再笑娼,接受了雪兰的资助。接下来他把化疗、理疗、介入……试过了偏方、正方,吃过了中药、西药,居然活了下来,心情倒比从前更开朗。老梁经常对小梁念叨,“你说雪兰怎么偏偏看上你这么个‘落水狗’?”丹尼斯这时想起他带来的“易瑞沙”,便从手提箱里找出来,递给了小梁。“这么贵的药,我对雪兰说不要再买了,但她不肯。”

      半年前,雪兰从加拿大回来,在江天市的豪华小区买了一套房子,把自己和小梁同时注册为房主,给小梁一份“意外的惊喜”。两人办了婚礼,入住新房,新生活梅花般二度绽放。不久,雪兰启程去加拿大看女儿,和小梁说好以后回来长住。到机场接雪兰的前一天夜里,小梁莫名其妙地凄惶。下半夜,他醒过来,摸摸自己的头,有些烫手,还以为自己病了。披了件外衣,就到了阳台上,借着不远处的路灯光,点了一只烟。那晚月明星稀。他尽力望向天空的尽头,想象着归心似箭的雪兰已坐在回家的飞机上。她说过,这次回来后,就和小梁就安静地相守过日子。还说他们不可以坐吃山空,以后的日子长着呢,她计划开一家小美容院,小梁可以当她的帮手。明年女儿凯莉放暑假的时候,把女儿接到家里住一段时间,到假期补习班学一些中文。女儿说英语顺顺溜溜,说中文磕磕绊绊,简直是个“小洋鬼子”。第二天,雪兰没有出现在飞机场。他疯了一般地打电话找她,但她音讯全无。后来,他在网络上看到了她的死讯和遗照……他冲出门去,向凌花江边跑去,却被一辆疾驰的汽车撞倒,压碎了左脚骨……

  这时小梁的手机响了。小梁接起手机,对方传来年轻的女声。小梁聊的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家常,声音却清朗许多。丹尼斯听不清年轻女人说些什么,但捕捉到她偶尔的笑声,她笑得像雪兰,清脆,无所顾忌。在丹尼斯的眼前,盘桓着小梁喷出的烟雾,使他看不清小梁的神情。电话里的女人和小梁是什么关系?难道小梁在江天市也有另一重生活?他可能雇用一个凶手杀害雪兰,然后独吞她的财产。有了钱,就等于把大把诱饵撒入鱼缸内,有多少美丽的金鱼会拼死争抢……丹尼斯想。

     小梁终于挂断了电话。他拿出两张雪兰上高中时的照片,是他和雪兰一起在凌花江边抓鱼时,他给她照的。在其中一张照片上,雪兰挽着裤脚站在水里,江水清澈,她的面孔清纯;在另一张上,雪兰坐在一块石头上,托腮故作沉思状,俏皮可爱。丹尼斯问小梁他可不可以留一张做纪念,小梁同意了。他选了那张站着的,把它小心地放到钱夹里,和女儿凯莉的照片挨在一起。烟雾散尽,丹尼斯终于能够正视小梁。他的双眼似乎变成一架天平,在掂量自己与对方的魅力。提供安定的生活,是他的份量,但小梁与雪兰共享一段青春记忆,记忆也有份量。在情敌之间,任何比较都不免残酷。

      丹尼斯离开小梁的家没有立即叫车,而是根据路人的指引,顺着城市的马路一直走到了凌花江边。在天水交接处,残阳如血。江水缓缓地涌来,而岸上的垂柳并不摇曳。这是雪兰看过的风景,丹尼斯想,而脚下,是雪兰踏过的尘土。她在这条江边里生活过十七年,也许从没有真正离开过,那个清纯少女一直顽强地从她的女人躯壳中脱离出来。

一个男人对同一个女人,究竟可以爱上几回?丹尼斯爱上了十七岁时的雪兰……

 

尾声

      丹尼斯走出多伦多飞机场,有些头重脚轻。坐进一辆计程车,把黄钰家的地址报给司机。车窗外的树叶东一片、西一团地绚烂着。秋还热烈,心却冷寒。收音机里正播放一段访谈节目,被采访者是汉克·基尔。汉克畅谈在金融海啸中应如何调整人事管理战略,使员工保持乐观情绪,防止心理疾病的蔓延,最后他还分享一些个人生活体会。他说,在承受巨大精神压力时,身边有一个撑持自己的妻子,简直是上帝的温存的恩惠。他的声音清晰、镇定,充满睿智和逻辑。丹尼斯咧咧嘴角,嘲讽地笑了。

      一面镜子永远都有相背的两面。丹尼斯拨通威廉的手机,说他已把雪兰的骨灰转交给小梁,并询问雪兰谋杀案的调查情况。威廉说,根据他的调查,雪兰和红丫在“道明银行“合开过一个保险箱,红丫曾拿走保险箱里雪兰的钱,为此两人甚至大打出手,而红丫还和几个身份神秘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条线索让原本复杂的案件更变得扑朔迷离。目前凶嫌有五个,他不能向丹尼斯透露姓名,但最要命的是他没有足够的证据逮捕其中任何一个。后来他问丹尼斯有什么新发现,丹尼斯沉思片刻,答非所问:“也许女人的最大愿望,不是被爱,而是被承认……”丹尼斯到达黄钰家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黄钰独自坐在厨房里,正在喝一杯红酒。她形容憔悴,穿戴不整。“你好像不太开心。”丹尼斯说。“公司申请破产了。” “对不起,我没帮上什么忙。” “你自己的事儿够烦了。”

     丹尼斯认真地看了她一眼,对她的体贴有些意外。莫非在事业上跌入低谷的黄钰,对他人的疼痛多了几分敏感?丹尼斯想,随后说:“谢谢你理解,也谢谢你这些天照顾凯莉。”“我老公告诉我,雪兰离婚后,把自己分到的钱存到银行里,作凯莉的教育基金,雪兰当时托他办的这件事,还嘱咐他先不要告诉我们,这样你会给凯莉再存一份,她想让凯莉进世界上最好的大学……”黄钰叹口气,声音竟有些哽咽,“雪兰至少不是个糟糕的母亲……” “我以前对雪兰得了解太少……” “她要是不离开你,也不会有今天的结果。” “她注定是要离开我的,但我还是感激她,给我留下了一个美丽女儿。”丹尼斯上了二楼,轻轻推开凯莉的房间的门,看到凯莉安静地躺在床上,两眼盯着天花板。凯莉看到丹尼斯,立即跳起来,搂住他的脖子,“爸爸回来啦!我可以回家啦!”

     “今天太晚了,明天你放学后,我们一起回家。”凯莉点点头。

“你怎么还不睡?”丹尼斯问。

“我不想睡,怕梦见我妈。”

“你梦见过她吗?”

“梦见过,她说她森林里太安静了。”

      丹尼斯痛楚地看着女儿,继续着这越来越艰难的谈话,“安静,不是一件坏事。你睡吧,你妈希望你能睡得好。”“那你再给我读一遍小美人鱼的童话。”凯莉重新躺下了。丹尼斯把被角替她仔细地掖好,免得她夜间受凉。他拿起《安徒生童话》,翻到《海的女儿》,坐到床头,慢慢地读了起来:“现在太阳从海里升起来了。阳光柔和地、温暖地照在冰冷的泡沫上,因此小人鱼并没有感觉到灭亡。她看到光明的太阳,看到在她上面飞着的无数透明的、美丽的生物。透过它们——她可以看到船上的白帆和天空的云彩……”

 

(发表于《小说月报》原创版201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