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在美国》(上篇)第七章 青青芳草地(1)

作者:李岘

人间四月天

2001年4月1日

         这个月,我毫不犹豫地选中了Easter(复活节)作为这期节目的重点,其原因不是源於宗教,而是有感於一种情绪。

        “清明时节雨纷纷”。这个月的四号恰巧也是中国人祭奠亡灵的日子。

         两种“祭天地、泣鬼神”的节日在东西两半球不期而遇,这无疑地牵动了我多年“不知何处是芳草的”移民情结。

        在中国,似乎从来没有想过什么是清明节?清明节该怎样做?以扫墓的方式在这一天去祭奠死去的故人,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从来都没想过要去追根寻源。然而,复活节年年都过,可是轮到自己做节目的时候,才发现必须追根寻源,否则自己都概念模糊。我查了许多的资料:

         复活节是基督教为纪念耶稣复活而设定的节日。可以说,在信仰基督教的国家中,它是仅次于圣诞节的重要节日。据《新约全书》记载: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复活。节日因此得名。

        然而,关于复活节的日期,基督教会内部曾争论不休,引起了极大的混乱,直至 公元325年的教士大会才决定把每年春分月圆后的第一个星期日作为节期。不过 ,时至今日,仍有不少国家有自己的复活节节期,一般多在三、四月间。比如,希腊 以春分月圆后的第三个星期天为节期;保加利亚选在三月二十二日至四月二十二日之间的第一个星期天;西班牙和秘鲁则在 每年四月举行该节的庆祝活动;而在德国的一些地区复活节的一些宗教活动则在复活节前的周六进行。

        虽然不同国家节期相差较大,但是有特色的习俗则大同小异 :用不同的色彩涂抹鸡蛋,以示耶酥的复活;用小兔子作为繁衍生命的象征,以表生命的永恒。彩蛋游戏是复活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初,人们按照传统习俗把鸡蛋煮熟后涂上红色,代表耶稣受难后流出的鲜血,强调其宗教色彩;后来,人们又把煮熟的鸡蛋涂成五颜六色,代表着耶酥的再生带来了万物复甦的春天。当然,不同的国家又有不同的游戏规则:

         比如德国和澳大利亚把鸡蛋染成绿色作为神圣星期四的祭品;南斯拉夫是用金色和银色涂抹煮熟的鸡蛋;奥地利的彩蛋则是由艺术家们精心设置绘制出来;而美国的基督徒最初也是把耶酥和圣母马丽亚的图像绘在彩蛋上。

        然而,复活节的彩蛋游戏发展到美国的今天,它已经被更改了无数次的游戏规则,也可以说是集世界之大成,溶一切人之兴趣的民间活动:

        首先,彩蛋不拘色彩,五颜六色都有。另外,彩蛋不在是煮熟的鸡蛋,而是借助现代工业用彩色朔胶制作出蛋壳,再把美国人最喜欢吃的巧克力糖放在里面。

        色彩鲜艳的蛋壳和香甜可口的巧克力糖自然吸引着大人小孩。于是,美国人就拥有了两种玩法:一种是在私人住宅的房里院外进行;一种是在社区公园的里里外外进行。不论地点在哪里,参与的人多少,游戏的规则不变。

        为了表示复活后的快乐,大人和孩子三五成群地聚在一处拣拾彩蛋,比赛谁拣的多;或者把彩蛋放在草地上或土坡上滚动,看谁滚的快,滚的远。人们相信,彩蛋在地上来回滚动可以使恶魔不断惊颤、倍受煎熬。所以能使彩蛋最后破裂的人为胜者(当然,滚动的彩蛋就一定是真鸡蛋了) 。通常胜利者可以得到所有游戏者的彩蛋。

        由于彩蛋的娱乐性很强,所以它吸引着不同族裔和不同宗教的人自愿地参与这项活动。即使是白宫,也要在每年复活节中组织这种游戏 。

了解了复活节是宗教背景与庆祝方式之后,我反而不知道如何去把握这一集的思想内涵了。用西方文化对生命的豁达来表现出人们的乐观心情?还是用这种文化来反衬少数族裔文化的孤立无助?

从今天起,我要开始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了。

人到中年一叹

2001年4月2日

      今天是我四十一岁的生日。

也许是因为自己的年龄已经超过美国人所说的Up on the hill的人生最顶盛的阶段,而自己却有一种壮志未酬的感慨,所以,我绝对不肯认命地让自己遵循自然界的法则Over the hill,觉得自己的生命正在从峰顶上下滑。那么,这种壮志未酬的抱负又是什么呢?我问过我自己许多次,每一次都有不同的答案。不过,今天我的答案非常明确,不再模糊不清:《入乡随俗》的成功之时,就是我达到人生的峰颠之日!

太夸张了一些吧?就这么一点儿的雄心壮志?

自己在黑龙江电视台工作的时候,电视剧、电影、专题片、电视小品,什么没有拍过?而那时的自己只不过是个二十出头、三十不到的小女人!如果说我现在的理想就是再拍出一部电视片的话,实在也算不上什么壮举。可是转念一想,把《入乡随俗》作为一个人生阶段的里程碑也未必不好。

虽然自己的前半生有过在电视台工作十一年的经历,也有过拍了几十部片子的纪录,但是那时候的自己大多是以一个文学编辑的身份在众多的节目里占有着一份微不足道的地位;即使是有时身为编剧,也不过是运用自己在学校学到的编剧法,把领导的旨意编成故事而已,连自己都很少被这些故事所感动。然而拍摄《入乡随俗》不能与以往的节目同日而语,因为从它的孕育、出生、成长到问世,都将是我的“再版”。

是的,应该是我的“再版”。自从我买了机器设备,把自己出国后离开专业的遗憾积蓄为一种渴望自己制作电视片的“妄想”变为现实的时候,自编、自导、自己摄像、自己主持的《入乡随俗》就算诞生了。经过七个月的风风雨雨,我已经拍完了七个节日,完成了自己预定计划的大半部分。虽然拍摄的镜头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是我看到了成功的希望,我相信自己只要有恒心坚持到底,《入乡随俗》就一定会有一天在中国观众的面前脱颖而出。而那时的我,就可以骄傲地对自己说:这才是我想达到的事业顶峰,因为它融合了我的写作能力、编导技巧、自制能力和个人魅力为一体,对自己到美国后一直不能从事电视生涯的遗憾,有个圆满的交代。

当然,我也知道,前途是光明,道路是坎坷的。不说别的,就算我到十月份能如期地完成12个节日,那也仅仅代表着《入乡随俗》结束了“十月怀胎”,接下来要面对的是昂贵的“抚养费”。弟弟在电话中说,即使我去中国做后期,那也将是一大笔的开销。弟弟在电视台工作,他的信息应该准确。他说,现在国内都是“线上”剪辑,费用高昂,象我这种自己投资、自己销售的做法风险很大,因为是否能收回成本,就看我能卖出多少copy。

虽然弟弟的这种警告多少给我带来一点儿挫折感,但是我还是对自己所做的节目充满着信心——即使现在有另外一个人和我有同样的选题,我都不担心会彼此“撞车”,原因是我自认为自己拍摄的《入乡随俗》别具一格,不仅介绍了美国的风土民情,而且展示了作为移民的生活细节。生动的画面和感人的细节将是《入乡随俗》的个性所在。

祝我心想事成吧!

先生送了我一套据说是今年非常流行的夏装,四分之三的裤长,超短掐腰的衬衫,一看就是给二十几岁赶时髦的女孩子们设计的。这就是我的幸运之处,我不但自己感觉良好,连丈夫也时常自欺欺人地把我当成清纯少女了。

说心里话,这套衣服的面料真的不值多少钱,如果是我,我绝对不会花一百多美元买这么一套休闲装。然而,先生说他之所以选中了耦合色,是因为我可以穿着它拍复活节的彩蛋游戏。就冲着这句话,我觉得这礼物的意义深远,值得保留。

今天还留下了什么特殊的记忆?对了,还给妈妈打了电话。自小就听人说“儿女们的生日是母亲的苦日”,所以我一到过生日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地要想到母亲。好在现在通讯发达,虽然母女两人远隔太平洋,但是拿起电话还是可以听到彼此的心声。于是我给妈妈打了个电话。也许是因为我的生命中有一大半基因是属于我父亲的,再加上过几天就是中国的清明节,所以我说着说着竟泪如雨下,哭得妈妈以为我在这里受到了什么委屈,先生也觉得我哭得莫名其妙。结果我还要抽抽泣泣地向妈妈解释:我真的是一切都好!

这就是我四十一岁的生日,没有特别的惊喜,没有热闹的Party,但我为自己还有一点点的理想而欣慰,为我拥有丈夫和儿子的理解而满足。

临睡前,儿子对我说:对不起,我没有给你买什么礼物。

我说:有你这句话,就是妈妈最好的礼物。

在吹灭蛋糕上蜡烛的那一刻,我许的愿是:让我心想事成!

国脚与兔子

2001年4月5日(星期四)

        兔子,在美国人庆祝复活节的时候,得到了至高无上的礼遇。开始我不能理解:为什么只有兔子会在千百种动物里脱颖而出?

再度查找资料,才得到了一个心悦诚服的答案:兔子们在艺术家的美化下,拥有了可爱的外表,在科学家的论证中,得到了繁育能力最强的美誉;在宗教神话里,是生命再生的象征。

于是,别出心裁的美国人就发明了用巧克力或者绒毛布做出各式各样的小兔子,这些小兔子就在复活节期间成为抢手商品。

         每年的四月,美国商店的货架上就布满了各式各样的彩蛋和小兔子。如果说店家在圣诞节和感恩节能出售全年60%商品额的话,那么,他们一定寄希望於复活节期间可以销售全年巧克力糖的总销售额。这不是哗众取宠,有新闻媒体报导为据。

        既然兔子是复活节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我就像以往那样背着摄像机来到一家商场,准备偷拍一些用巧克力糖做的彩蛋和兔子。

然而今天出师不利,刚到商场没拍几个镜头就被店员制止。看到琳琅满目的货架无法拍摄,心中十分沮丧。按理说,我可以象以往那样“走街串巷”到不同的商店里抓拍一些镜头,但是经过多次被制止的尴尬,我已经丧失了以往假装不知规矩而写在脸上的无辜,没有勇气再挎着摄像机走进商店。

        说也奇怪,就在我开车回家的路上,心里正琢磨着刚才抢拍到的彩蛋和小兔子的镜头是否能满足这一期节目需要的时候,一个想法突然跳到我的脑海里:我何必苦苦守着商店的货架?

        两天前,我去参加圣地牙哥侨界为欢迎中国女足五名主力队员到本地集训举办的晚宴上,主办单位就是以很大的绒毛兔子做为礼物,赠送给五名队员。当时我还觉得好笑——这些刚刚跨进美国的中国姑娘们,也许还不能体会到主办人是想借助即将到来的复活节的习俗,用兔子来祝福她们能适应异国他乡的生存环境。记得我当时把镜头紧紧地盯在剪着齐耳短发、性格如男孩子般地开朗、怀中却抱着一个粉红色绒毛兔子的高红。据说,高红在国内很有名,是女足的主力,中国的“国脚”。让可爱的兔子与“国脚”同时进入我的节目,这不比单纯到商店里抓拍镜头更有意义吗?这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春!

        其实我对体育并不是非常感兴趣,只是听说这五位“国脚”如今已从中国女足退役,刚刚加盟美国的职业女足大联盟,并且被大联盟安排在圣地牙哥集训。既然“近水楼台”,也不妨一睹“国脚”的风采,顺便也拍一些镜头作为今后《入乡随俗》的资料。

        到了餐馆大门口,当地电视台的记者正在采访。我急忙挤进人群,把镜头对准五个嘻嘻哈哈的女孩子。她们就是被中国人传为“五虎将”的“国脚”?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穿着随意,发型极不讲究(有一位的头发倒是精心修剪过的,但是还染成了棕红色),个头也不算高的女孩子们竟是今天的贵宾。说心里话,我最初真以为自己找错了对象,但是一数正好是五人,加上她们在回答美国记者的问题时用不熟练的英语“一言以避之”地加以笑容答复的时候,我知道了“人不可貌相”的含义。

        身着运动衫,脚登旅游鞋的“国脚”们被西装革履的先生们和我这种穿戴整齐的女士们前呼后拥地簇拥到餐馆里。好嘛,餐馆里更热闹,求签名和照像的人把我的摄像机挤得是东倒西歪。这时候我才明白什么叫做“明星”,什么叫做“明星效应”!面对着男女老少带着他们买来的足球请‘国脚“们签字的沸腾场面,我开始后悔自己没有这种“远见卓识”。好在与我有同感的人不在少数,和我坐在一桌的Julia急中生智,决定利用吃饭的时间赶紧到商场买球。我也一脸兴奋地向她喊道:给我也捎一个!

         如果在以往,我一定认为这次宴会很不成功,因为现场人声鼎沸,没有人去理会主持人的发言,没有人介意他人的感觉。拥挤的餐厅被来来往往在寻找“国脚”们签名的人造成更大的混乱。但是,我就是那混乱场面的一分子,我明白这混乱的空间里流动着多少亲情和乡情。这种混乱的场面转化到我的镜头里,要比大家衣冠楚楚地坐在餐桌前生动得多。

         也许是“国脚”们和我的感受相同,她们并没有介意这种混乱,反而很开心地告诉大家,这是她们到美国以来见到最多一次的中国人,她们好高兴。她们还为大家唱了一首《明天会更好》的卡啦OK。

        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我终于对“国脚”们有了感性认识:那个个头最高、头发染成棕红色的女孩子叫高红,被誉为世界最佳门将;那个瘦瘦黑黑、发型极不讲究地顺其自然地搭在肩上的女孩子竟是世界最佳中锋—大名鼎鼎的女足九号孙文;那个楞头楞脑、张着一双黑黝黝大眼睛的女孩就是世界最佳后卫范运杰;那个温文尔雅、肤色细腻的江南女孩竟是要在美国大联赛中代表勇者队比赛浪花队第一位登场的中国“国脚”。还有一位在人群中躲躲闪闪、不善言谈的女孩子叫刘爱玲,据说她也是履建功勋的“国脚”。

        随着摄像机镜头的转动,我突然心生一计:干嘛不大大方方地以《入乡随俗》的节目来采访她们呢?那时我还不明确这些内容加在哪些节目里,但是我毅然决然地挨个采访。

        习惯吃西餐吗?有语言障碍吗?想家吗?

       由于现场拥挤嘈杂,我又是摄像兼主持,所以我不得不把摄像机靠近被采访人,所有的“国脚”都是脸部大特写。虽然镜头不是太尽人意,但内容绝对真实自然—

        高红说:西餐习惯,语言有障碍,非常想家。

        范运杰:东奔西跑惯了,中餐西餐都行。

        温丽容:想家。今天是到美国以来见到最多中国人的一次。西餐嘛,可以吃,但是,还是喜欢中餐。

         孙文:纠正一下,谢晋导的《女足九号》不是写我,是写五十年代的女足队员。

         我被感动了:外表粗犷,笑脸常开的高红,说起“想家”时,眼圈都有些湿润;温丽容则象遇到了老朋友那样亲切自然地表露心声;至于孙文之所以那么解释,是因为我现学现卖的结果——我从参加宴会的朋友那里听说孙文就是大陆导演谢晋近期导演的《女足九号》的原始人物,结果无疑是出了个洋相。不过,对于我们这些长年生活在海外的华人来说,能对国内的事情一知半解已经不容易了,想必孙文也不会笑我无知。遗憾的是,五个“国脚”只采访到四个,剩下一个刘爱玲不知是她的腼腆,还是我没有尽职去找,总之她被淹没在人海里,与我的镜头失之交臂。

        由于“国脚”们第二天就要开始训练,所以她们要赶回基地早些休息。

        听说她们要离去,那些还没有得到签名的人就不能再故作斯文相,争先恐后地让开始朝大门外走去的“国脚”们签名留念。这时Julia也买来了两个足球,告诉我一个是给她的女儿,一个是送给我儿子的。我也顾不上和她客气了,一手端着摄像机,一手举着让“国脚”们签字。结果也只得到三位“国脚”的签名。

        此时的晚会已达到了高潮。送走了“国脚”,余温还在。一些社团的侨领兴致勃勃地跟着卡啦OK高歌《我是中国人》。唱歌的人不仅仅是来自大陆的华人,有许多是来自越棉僚的华人。可以说,他们中间的许多人连汉语都说得不很标准,可想而知唱歌的水平。然而,我很高兴自己有这个机会把他们录下来,因为他们的歌声充满着歌唱家无法比拟的生动,他们的表情有着电影明星都无法模仿的真诚。

        我不知道自己会把这些镜头放在哪里,但是我知道这些镜头代表着新移民的骄傲、心酸和无奈,我一定会用到它们。

        有些不伦不类。是的,是不伦不类:中国的“国脚”要代表美国足联比赛,美国的华人带着中华民族的骄傲来迎接她们;身为美国人,嘴里唱着的却是《我是中国人》。然而,有谁敢说中国女足的队员能够加盟美国队不是中国女足强大的标志?有谁敢说那歌声里流动着的不是华夏儿女的心声?如果说不伦不类的话,那就是与移民二字孪生出来的无奈。

        怎么不知不觉地就下笔千言,离题万里啦。我说了这么多,还没有说明这个晚会与本期节目的内在联系:当天,主办人点缀餐厅的气球是美国人用于复活节的颜色,发给女足队员的礼物也是与复活节精密联系在一起的大兔子。所以我完全可以将这个晚宴作为复活节的一部分。

        我很高兴我自己又有了突破。

  (待续)

《飘在美国》2005年由珠海出版社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