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在美国》(中篇:惊梦)误入歧途

作者:李岘

2001年11月           

误入歧途

        两个星期过去了。话没少说,客没少请,钱没少花,可是片子的后期制作仍然没有着落。

        虽然北京被公认为是当代中国的文化中心,是影视界“圈儿里”人的活动中心,但是在芸芸众生的影视公司中,您很难判断出哪一家才是货真价实的影视公司。

         我和我的北京助手虽然仅是一面之交结下的友谊,但是我对她很信任,很依赖。她说负责全国电视节目的部门有她的朋友,于是我就像她一样对她的这位朋友倾注了一切期望。

        试想一下,号称全国省市电视台及几百家影视公司所制作播出的电视节目都要经过这位朋友的部门审查批准,可见找到播出或制作的合作者应该是易如反掌。于是,我接受了助手的建议:只要听从这位朋友的安排,我的节目就不怕找不到愿意制作后期的合伙人。

        果真不假。几顿饭吃下来,居然也有所收获。这位朋友真的把一家影视公司给“牵”了过来。

        可以说,如果在一个月前,我不会想到要和一家自负盈亏的影视公司合作。至少我的合作伙伴也应该是省一级的电视台。可是一个月的经历,使我不能不承认机不逢时。要想找电视台合作,许多的电视台都在调整体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特别是一部涉猎海外题材的纪录片。

       退而求其次吧!

       我同意了与这家影视公司签订协议。

       私人企业有私人企业的好处:企业的老板一拍板,事情就能尽快落实。不用象电视台那样等着一级一级地研究,有时还不知道是真的要研究,还是不会考虑的托词。总之,这家的影视公司的实力虽不如我预想的雄厚,但是他们擅长策划和发行,他们想利用春节的挡期,打一个“短、平、快”。利用我是美籍华人作家来包装作品,从而把节目推向全国,一炮打响!

       这样的策划自然让我倾心。于是我表示要全力配合。

       今年的春节是在二月,此刻已经十一月了。三个月是否能完成十二集节目的后期制作?我担心,但是我期望。于是我在与对方签订了彼此都认为公平合理的意向书之后,主动提出承担返回美国的所有费用,将所有的素材带取来做后期。

       临行前,我没有忘记感恩戴德地请中间人吃顿饭。并且把他邀请那家影视公司的老总下个星期见面,看成是帮助我进一步敲定此事。我真的以为自己遇到了救世主,千恩万谢都觉得不足为意。其实,人家是把我当作了手里的一张讨价还价的王牌。当然,等我认识到这种高度的时候,已经是两个月以后的事情了。

  (待续)

《飘在美国》2005年由珠海出版社出版发行